个人挂失
【口头挂失】
1.客户因遗失银行卡、存折、存单后不能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的,须办理口头挂失。
2.客户可通过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或电话银行办理口头挂失。
3.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须在有效期内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期限届满挂失将自动失效。
4.通过营业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存款人姓名、开户时间、存款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信息。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的,还应出示代理申请人身份证件。
5.口头挂失不收取手续费。
【书面挂失】
1.客户遗失银行卡、存折或存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营业机构填写《挂失申请书》办理书面挂失,需提供存款人姓名、开户时间、存款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信息。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的,还应出示代理申请人身份证件。
2.书面挂失可当天申请补发或凭证解挂,但客户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赴原挂失机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书面挂失,需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挂失申请书赴原挂失机构补办凭证。客户如遗失或损毁挂失申请书,其挂失手续应比照正式挂失手续办理。
3.办理个人银行卡或存单、折挂失,均免收手续费。
【密码挂失】
1.客户因遗忘银行卡、存折或存单的密码,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
2.密码挂失、修改密码或解挂,必须由存款人本人办理,并提供银行卡、存折或存单,不收取手续费。
3.密码挂失可以在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当天办理挂失可当天重置密码。
【解除挂失】
1.客户须凭已挂失的银行卡、存折或存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挂失申请书向原挂失机构申请办理解除挂失。
2.解除挂失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可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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