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持有经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证照;若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核发的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特种许可证(或核准书、备案表等);
(四)持有人民银行核准的信用代码证;
(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含未履行的被执行记录);
(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所需营运资金量的30%;
(九)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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