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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

2019-10-14 02:22

  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持有经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证照;若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核发的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特种许可证(或核准书、备案表等); 

  (四)持有人民银行核准的信用代码证; 

  (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含未履行的被执行记录); 

  (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所需营运资金量的30%; 

  (九)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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