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我行部分支付结算类业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2017-12-08 05:36

尊敬的客户:

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要求,现公示我行部分支付结算类业务收费标准。

    一、支付结算类业务收费标准及范围

服务项目名称

适用对象

服务收费价格标准

优惠政策

费用类别

收费标准

支付结算类业务

对公账户

印鉴变更及重要信息维护

10/

单位存款日均在500万及以上的可以减免相关手续费。 

网银邮电费:VIP每月免前5笔,5笔后按标准收,超级VIP

账户管理费

20//

对公短信

10//

流水打印

三个月内(含)免费。三个月至110/份,1320/份,三年以上100/

回单补制

三个月内首次免费,第二次以上1/

单位网银汇总邮电费

1万以下5/笔;1-1010/笔;10-5015/笔;50-10020/笔;100万以上按0.002%,最高不超过100

个人账户

个人挂失及卡更换

5/

    二、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1835日启用。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5

附件下载: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