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要
招标人: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充市商业银行LED显示系统建设入围公司招标。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南充市商业银行现就LED显示系统建设入围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在有效期限内,本行进行LED系统建设将在该入围单位中通过商务谈判确定相应的中标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合作开发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投标。
三、法律适用
本招标文件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定义及解释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以及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传真等通讯形式文件。
五、注意事项
(一)在投标文件评审期间,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解释外,投标人不得就与招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审委员会以及招标人联系。
(二)在投标文件评审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解释、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审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评审结果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三)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四)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介绍、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招标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六)投标人利用不当手段,误导其他投标人做出非合理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六、保证
投标人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相关费用
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自行负担。
八、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设备和服务的独立法人;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3)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货物符合《国家led显示屏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
(5)需提供LED屏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证书;
(6)货物若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须提供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及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
(7)货物若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须得到货物原厂商和/或销售权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货物的正式"经销证明"或"授权书"、货物原厂商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及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
(8)近三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具有国内金融服务业与本项目性质相同的成功案例至少3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所投产品在投入使用时符合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人的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九、报名
1.投标人需在2014年6月3日16时前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送至liuxh@cgnb.cn,并电话(0817-7118107)确认报名情况。
3.需提交以下资质原件以备核实(自行带至开标现场):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取费证书、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简历及近三年来完成的主要工程概况;
(3)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所在地或拟投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6)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电话、Email、地址等)
参加投标企业持上述资料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开标现场并进行资质审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
联系人:刘晓鸿
电话:0817-7118107、传真0817-7118116
十、投标事宜
我行根据收到的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到开标现场(恕不接受邮寄)。
十一、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
南充市商业银行总行(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
附:1.投标报名表
2.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