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个人存量账户的公告
2021-08-16 11:30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更好地保障您账户资金安全,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我行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开展存量个人结算账户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账户清理范围
1.个人同一证件号码开立各类账户个数超限的账户(即Ⅰ类户1个、Ⅱ类户5个、Ⅲ类户5个);
2.同一证件号码对应不同户名的账户;
3.同一手机号码对应3个(含)以上不同户名的账户;
4.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的长期不动账户。(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拥军卡除外)
二、特别提示
1.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为方便您办理业务,建议您梳理在我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于2021年11月3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折),至我行任意网点柜面进行身份信息及账户数量确认,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对您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已开立的多个Ⅰ类户,可向我行提出书面说明,证实其开户的合理性保留账户数量或直接进行降级处理。
2.对符合长期不动账户的,如您需继续使用该账户,请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发起任意金额动账交易。
3.如您未在上述期限至我行进行身份信息及账户数量确认,将视同您同意我行采取以下账户集中清理措施。
三、清理措施
1.自2022年1月1日起,我行将对同一证件号码对应不同户名、同一手机号码对应不同客户且未提供合理理由的账户,采取账户功能限制措施,账户状态设置为只收不付。
2.自2022年1月1日起,我行将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余额在100元以上的账户纳入“不动户”管理,采取账户功能限制措施,账户状态设置为只收不付。
3.2021年12月1日起,我行将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无未结清贷款及其他签约情况,且余额在人民币100元(含)以下的账户纳入“久悬户”管理,视同自愿销户处理。若您的账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后,所有交易将被拒绝,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存折(卡)到开户网点办理账户支取剩余款项。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我行客服服务电话400-16-96869。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郑重提示:我行在排查清理、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将您的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特此公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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