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存款产品计息规则的公告
2020-12-25 05:58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行将调整靠档计息存款产品提前支取的计息方式。
如您在产品到期时支取,利息仍按存入时约定的到期利率计息,利息不受影响;如您在2021年1月1日前提前支取,仍按照原方式计息;如您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提前支取,将按照支取日我行人民币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如您持有的产品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到期,并且您在存入时签订了存款到期自动转存协议,我行将会为您转存为同期限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以转存日我行人民币定期存款对应期限挂牌利率为准。
如您想了解新规则详情,可咨询任意网点或拨打400-16-96869客服电话。感谢您的支持和信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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