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公告

关于调整我行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项目的公告

2018-12-25 09:0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我行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项目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新增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范围及标准

业务种类

适应对象

收费标准

备注

对公

开户

对公

客户

100/

 

账户管理费

20//

1.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客户未申请的,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2.日均存款达到100万以上的结算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临时验资户、财政存款结算账户免收。

不动户维护费

200//

    二、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将于201941日启用。

    特此公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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