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行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项目的公告
2018-12-25 09:03
根据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我行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项目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新增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收费范围及标准
业务种类 |
适应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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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
开户 |
对公 客户 |
1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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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费 |
20元/户/月 |
1.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客户未申请的,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2.日均存款达到100万以上的结算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临时验资户、财政存款结算账户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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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户维护费 |
200元/户/年 |
二、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
特此公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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