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公告

关于我行“单位结算卡”收费标准的公示

2017-09-15 12:34

尊敬的客户:

  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要求, 

 现对外公示我行“单位结算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我行“单位结算卡”收费标准及范围

服务项目名称

适应对象

服务收费价格标准

优惠政策

工本费(开卡、换卡、补卡)

对公客户

10/

试运行期间免费

年费

对公客户

300//

试运行期间免费

挂失手续费

对公客户

5/

试运行期间免费

柜面取款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免费

柜面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跨行转账(含同城和异地):

按照原柜面对公跨行转账收费,无优惠。

1万元以下(含):5/

1万元-10万元(含):10/

10-50万元(含):15/

50万元-100万元(含):20/

100万元以上,转账金额的0.002%,最高不超过200元。

对公客户

本行转本行:免费

长期免费

境内ATM/CRS查询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免费

本行ATM/CRS取款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免费

本行ATM/CRS转账手续费(本代本转本行)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免费

跨行境内ATM/CRS取款手续费

对公客户

5/

试运行期间免费

跨行ATM/CRS同城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5/

试运行期间免费

跨行ATM/CRS异地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交易金额*1%,最低5元,最高50

试运行期间免费

说明:“试运行期间”为2017915日至20171216日。

二、上述收费标准将于20171217日启用。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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