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公告

中国银监会信贷业务“七不准”禁止性规定

2012-02-29 04:29

 

一、不得以贷转存。

 

二、不得存贷挂钩。

 

三、不得以贷收费。

 

四、不得浮利分费。

 

五、不得借贷搭售。

 

六、不得一浮到顶。

 

七、不得转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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