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6年5月1日,银行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凡是在我行开户的一般纳税人在我行办理业务缴纳相关费用,均可获得我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可据此抵扣进项税额。
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开户行并填写开票信息表:
1.国税登记证原件(已办“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原件。
3.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公章或财务章(二选一)加法人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客户,不需要前往登记。
2.在我行多家支行有账户的客户,只需任选一个开户行登记一次即可。
3.《南充市商业银行增值税开票信息表》请在对公柜台或综合柜台索取。
附件:《南充市商业银行客户增值税开票信息表》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