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若您认为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1. 您可直接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1175588咨询办理。
2. 请您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携带身份证前往异议所涉及营业网点现场办理。
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填写《客户征信异议申请表》,并提供存在异议的信用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我行自接收到您提交的《客户征信异议申请表》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进行异议核查,并将处理结果通过书面答复您,请注意查收。
如有疑问,您可以拨打我行服务热线4001175588进行咨询。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