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有关规定,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行”)对2025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2025年三季度,本行新发生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共0万元,发生资产转移类一般关联交易共0万元,发生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共15.79万元;存款及其他类型一般关联交易余额219350.61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单笔发生额未到达我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且累计未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5%或按照监管规定不适用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1日